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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国资政策文件 2026-01-04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一、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主要特点

为优化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对国内专利即将到期尚未提出注册申请及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进行遴选论证,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第四批目录)。

第四批目录收录21个品种、47个品规。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结合临床需求和疾病负担遴选适宜药品。第四批目录收录药品是我委组织多部门、多学科专家遴选论证产生,综合考虑临床指南推荐和国内在研情况等药品信息,经专业科别咨询、剂型规格逐一讨论和专家独立投票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临床、药学、药品审评、知识产权等方面专家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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