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坚决守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意义
定点医疗机构是参保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场所,是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关键环节。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