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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国资政策文件 2017-03-06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80号

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著作权侵权/民间文化艺术衍生作品

裁判要点

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

基本案情

原告洪福远、邓春香诉称:原告洪福远创作完成的《和谐共生十二》作品,发表在2009年8月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福远蜡染艺术》一书中。洪福远曾将该涉案作品的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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