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近日修订印发《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办法自2025年9月30日起施行。
《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涵盖总则、资产评估、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核准与备案、监督检查、罚则及附则。本次修订共涉及15条内容,主要对引用的制度文件进行更新、细化监管企业职责、明确评估委托与核准备案手续、扩大可不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机构选聘及评估结果运用。
重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为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
二是厘清权责边界。省国资委负责制定制度、核准或备案评估报告;监管企业负责评估机构选聘、重大项目管理、内部会审、专家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