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十不准"?
为规范中央企业贸易业务,防范风险,国资委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贸易业务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不准"要求,其中包括:
1、不准开展融资性贸易
禁止以贸易为名行融资之实(如通过虚假贸易套取资金)。
2、不准开展"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
禁止无真实货物流转、仅凭单据循环交易的虚假贸易。
3、不准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两头在外"贸易
禁止采购和销售均依赖外部关联方,企业仅充当通道的贸易模式。
4、不准开展对交易对手方资信不佳的贸易
禁止与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进行大额贸易往来。
5、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禁止涉足与央企核心业务无关的高风险贸易。
6、不准开展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