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明确:国有企业虚假贸易“十不准”规定再解读
国资委明确:国有企业虚假贸易“十不准”规定再解读
入库时间:2025-08-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什么是"十不准"?

为规范中央企业贸易业务,防范风险,国资委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贸易业务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不准"要求,其中包括:

1、不准开展融资性贸易

禁止以贸易为名行融资之实(如通过虚假贸易套取资金)。

2、不准开展"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

禁止无真实货物流转、仅凭单据循环交易的虚假贸易。

3、不准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两头在外"贸易

禁止采购和销售均依赖外部关联方,企业仅充当通道的贸易模式。

4、不准开展对交易对手方资信不佳的贸易

禁止与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进行大额贸易往来。

5、不准开展背离主业的贸易业务

禁止涉足与央企核心业务无关的高风险贸易。

6、不准开展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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