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现将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一)“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按季纳税的,第二季度,下同)期末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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