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8〕10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要求,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