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予以调整,实施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7年1月1日起,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等16种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证书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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