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武红利)日前,市委常委会研究了《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系统巡察的意见》,明确13家实行垂直管理和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市级单位党委(党组)探索开展系统巡察,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
这13家单位分别是:市纪委机关和市委宣传部、市委教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这是市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全覆盖要求,进一步织密巡视巡察监督网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阐述了在市级单位开展系统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巡察的机构设置、监督对象以及重点内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意见》明确,相关单位成立党委(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同级党委(党组)负责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