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公文往来,根据企业要求及近期中央企业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公认性、习惯性、易分辨和不超过6个字以及企业自愿的原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有关中央企业简称进行规范。规范后的中央企业简称用于国资委与中央企业及有关部门往来公文等行政办公方面。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函告国资委办公厅(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
联系人及电话:国资委办公厅010-631923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