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试点”是哈市深化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的“硬骨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3日,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非公有资本股东持股应达到一定比例
根据《意见》,员工持股试点企业范围是:已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或正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商业类、公益类国有企业,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国有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
试点企业条件为: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股权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