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国企混改试点中存在的具体问题,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8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等9个方面作出部署。
与以往相比,此次由八部委共同出台文件推动国企改革,较为罕见。
《意见》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认为,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是实现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途径。因此,要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改的可行路径,解决集团层面混改后国有股由谁持有等现实问题。
央企集团层面涉及资产情况复杂、影响范围广,混改难度较大,目前混改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下的子公司,尚未出现集团层面混改的案例。“母公司层面实施混改,下面的子公司自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