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国有企业混改 推进试点员工持股
鼓励国有企业混改 推进试点员工持股
入库时间:2018-09-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长江商报
八部门发布国企混改试点若干政策意见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国防科工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于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评估交易的国有资产,建立免责容错机制,鼓励国有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员工持股,有效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和风险绑定,强化内部激励,完善公司治理。

《意见》包括八方面内容,分别是关于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关于职工劳动关系、关于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关于员工持股、关于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关于试点联动、关于财税支持政策、关于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关于军工企业国有股权控制类别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员工持股方面,《意见》指出,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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