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违规经营致国有资产损失?国资委:对相关人员终身问责
央企违规经营致国有资产损失?国资委:对相关人员终身问责
入库时间:2018-07-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30日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资金管理等11个方面72种责任追究情形,并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办法》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该《办法》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

一是针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明确了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资金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 ……
继续阅读(剩余:66.3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54432018073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