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国资监管中的越位、缺位问题,进一步厘清“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子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依法规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为,市国资委按照中央关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部署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绵阳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事项权责清单》(简称“《权责清单》”)。《权责清单》的建立是我市国资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国资监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国资系统依法治理进入“新时代”。
市国资委依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对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同于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共分10个大类27项监管具体事项,每一项监管事项都明确了的实施对象、实施依据、履责方式、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责任科室。《权责清单》相较于2015年市国资委制定的《审批事项清单》,从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