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有效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常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监督体系建设的通知》,将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流程,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督。
一是完善事前监督机制。要求各企业结合经济运营实际,在2018-2020年任期内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应的制度建设。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内控体系评价,2020年实现各内控业务流程评价全覆盖。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审计监督,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内审机构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内部审计。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常驻企业的优势,充分运用专项检查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