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示例)
第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资人可以决定公司其他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所承担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出资人同意,董事可以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人选由出资人提议或通过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中职业经理人的任免需经出资人审批。
经出资人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四条总经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五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