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局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
国家烟草局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烟法〔2024〕104号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

为提升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水平,做好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有机衔接,现将修订后的《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烟草局   

2024年7月12日  

电子烟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烟管理,防止电子烟产能无序扩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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