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4年5月8日)
深财企〔2004〕11号
为规范我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深圳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国有资本与财务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赋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