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国资产权〔2007〕117号
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红林市长批示和市政府成府阅〔2007〕166号会议纪要以及成府阅〔2007〕199号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以土地变现为主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处置工作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市国资委与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属事业单位以土地变现为主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八日
关于市属事业单位以土地变现为主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为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以土地变现为主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处置工作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