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27日市政府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