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国资办〔2006〕2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国资委严格国有资产
处置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1月25日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管理。会议研究制定的《成都市国资委严格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规定》,得到了市委副书记、常委副市长佩智同志的批示:“该规定制定得好!国资处置责任重大,既定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望能在国资委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现将《规定》印发各处,希望大家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举一反三,从细节着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高标准推进工作,以此推动领导方式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切实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到位。
附:《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