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成办发〔2015〕3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现结合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益,实现企业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二、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出租行为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委托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委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委管企业)、委托所出资企业代为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代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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