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01-06-15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
法行(2000)26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2001年6月15日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332120250510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