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6号: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发布日期:2016-12-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指导案例76号

萍乡市亚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行政协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12月28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协议/合同解释/司法审查/法律效力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对行政协议约定的条款进行的解释,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为审查行政协议的依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

基本案情

2004年1月13日,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萍乡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委托,经被告萍乡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批准,在萍乡日报上刊登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定于2004年1月30日至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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