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2-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法发〔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对2006年5月18日发布施行的《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法发〔2006〕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7日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参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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