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第8号: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第8号: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
发布日期:2012-11-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杨某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案

(检例第8号)

「关键词」

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因果关系数罪并罚

「要旨」

本案要旨有两点:一是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如果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从而未能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那么,这些对危害结果具有“原因力”的渎职行为,应认定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二是渎职犯罪同时受贿的处罚原则。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有特别规定的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相关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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