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6-07-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已于2005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高检发释字〔2006〕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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