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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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公通字〔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有的乘客仅因琐事纷争,对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实施暴力干扰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反响强烈。为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依法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犯罪

(一)乘客在公共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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