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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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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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现将“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200—204号)作为第五十批指导性案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2日

隋某某利用网络猥亵儿童,强奸,敲诈勒索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检例第200号)

「关键词」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隔空猥亵强奸阻断传播网络保护综合治理

「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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