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4-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日

法释〔2013〕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规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0142920250506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