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发布日期:2020-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1日

法释〔2020〕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4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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