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和证件,已涉嫌刑事犯罪,不能是一个“弄虚作假”的结论、废标就可以了事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国中铁旗下的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指私刻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变造公文和证件,提供虚假资料和发布虚假诚信承诺,骗取南京一重大项目投标资格,“带病”中标7亿多元的建设项目。业内人士表示:“身为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出现如上述所称的造假行为,匪夷所思;一经查实,废标毋庸置疑。”
据悉,中铁建工竞标时提供的一份2016年的文件中盖有“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的公章,但该部门早在2011年5月就更名为“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原名称的印章同时作废。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部门都由原来的“建设局”“建委”更名为“住建局”或“住建委”;作为一家央企子公司,造假都这么“low”,真是丑上加丑。中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