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梳理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可以盘活的存量资产,重点盘活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
聚焦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进园区等领域,统筹盘活轨道交通上盖、搬迁企业原厂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厂下沉、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筛选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特别是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房产,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
通知指出,对参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国有企业要坚持示范带动,集中精力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