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印发《邮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印发《邮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05-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5年5月30日邮电部公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令、法规和标准,完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部制定了《邮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自即日起施行。并通知如下:

一、邮电通信部门是以系统领导为主的行业,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在邮电生产经营过程中,跨省市、跨地区作业比较多,因此,对邮电生产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建邮电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十分重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本办法,加强邮电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全国邮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在部统一领导下,组成部、省局(含自治区、直辖市局及部属总公司,下同)两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由部劳动工资司统一归口管理,实行“行业管理、分 ……
继续阅读(剩余:89.9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103820230917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