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2-03-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2年3月23日国家海洋局国海科发〔1992〕144号公布)

局属各单位:

《国家海洋局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技术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局技术开发的宗旨是通过对科研成果再开发,使其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向社会提供具有海洋特色的产品,从而提高科研成果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几个有我局特色的海洋产业。

第二条局技术开发项目是指开发价值较大,被列入局技术开发计划,并向局借用技术开发周转资金的项目。该项目由局负责管理,并与各承担项目单位签订合同任务书,明确任务责任。

第三条为了便于技术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各单位可以建立某种形式的经营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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