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年第12号公布自2002年3月13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反补贴调查申请及立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实施本规则。
第三条外经贸部可以应申请人的申请决定立案,进行反补贴调查;也可以自行决定立案,进行反补贴调查。
第二章申请人资格
第四条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外经贸部提起反补贴调查申请。
第五条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50%以上的生产者。
第六条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