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4-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4号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3月31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主任雷海潮

2025年4月21日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应当在三级、四级实验室开展的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以下简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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