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6-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65号)

第六十五号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第三条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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