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4-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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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3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17日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凯

2025年4月2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省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部省政府规章:

一、《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2016年7月12日省政府令第174号公布)

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7日省政府令第158号公布,根据2017年4月14日省政府令第179号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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