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提升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