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法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从2014年起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各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量刑指导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替。现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并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修改实施细则。《量刑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量刑方法,明确“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的量刑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个罪的量刑规范。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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