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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