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鄂国资规[2011]8号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规范省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出资企业是指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省出资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清算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和出资人的有关调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