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产权﹝2018﹞455号
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区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20号,以下简称《通知》),做好国有产权交易结果公开,现印发《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对于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扩大公众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作用,并制定本单位的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填报审核机制,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接本通知后,请尽快落实负责本次工作的责任部门,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