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的通知
首页
|
文库
|
政策
|
正文
返回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02
|
字体:
大
中
小
|
下载
收藏
语音播报
附件:上海市国资">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我委对现行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加强本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通知》(沪国资产[1998]188号)等8件文件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附件:上海市国资 ……
继续阅读(剩余:0%)
登录
注册
国资通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
注册
忘记密码?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00920250417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