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党委〔2007〕99号
市国资委各归口管理单位党组织、各出资监管单位,各区县、产业(局)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实现“国资增值、国企增效、职工增收”的良性互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调节, ……
